很多婚姻,從開始到結束,期間沒有什麼大的矛盾,可能安安靜靜地就結束了,連吵架都很少。
在別人眼中可能是一對恩愛夫妻,從來不會吵架,兩人相敬如賓。但是只有自己知道,表面看起來風平浪靜,實質上危機暗湧。
夫妻之間可怕的不是吵架,而是無架可吵。夫妻之間如果因為對方做得不好吵一架,說明對對方還是有所期待的。
很多人認為婚姻中如果對方沒有涉及原則性的錯誤,完全可以堅持下去。但是他們不知道的是打敗婚姻的不是外遇,而是婚姻本身。
喪偶式婚姻,是指在婚姻關系中,有一方冷漠地對待家庭,無視各種家庭義務,導致另一方在婚姻中得不到應有的關心和照顧,生活上需要獨自承擔各種責任,長期感到孤獨和心理上的痛苦。
這種婚姻雖然名義上沒有喪偶,但是婚姻生活如同喪偶。這樣的關系不僅對夫妻中的一方造成了極大的傷害,也對整個家庭和孩子產生了不良的影響。
那麼,喪偶式的婚姻,該堅持嗎?我想需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:
1.喪偶式婚姻是否已經對夫妻中的一方造成了嚴重的傷害,比如長期的情感隔離、身心俱疲、精神抑郁等。如果傷害比較嚴重,可能需要考慮是否值得堅持下去。
2.需要考慮另一方在婚姻中是否得到了應有的關心和照顧,是否感到孤獨和痛苦。如果另一方在婚姻中得不到足夠的支持和關愛,可能需要重新考慮婚姻的意義和價值。
3.需要考慮孩子的感受和利益。如果夫妻中的一方長期缺席,對孩子的成長和發展可能會產生不良的影響,需要認真考慮孩子的感受和利益。
4.需要考慮整個家庭的穩定和發展。如果夫妻中的一方長期缺席,可能會對整個家庭產生不良的影響,比如影響家庭和睦、導致子女教育問題等。